服務項目 |
常溫店到店 |
寄件流程 |
1.取得取件人資訊。
2.建立寄件&取件資料方式:
♦方式一、透過OK APP首頁點選「包裹寄件」,每筆寄件資料選擇「取件付款」或「取件不付款」成立寄件單多筆列印。
♦方式二、於OK超商門市OK‧go機檯上建立寄件&取件資料,此服務僅提供「取件不付款」。
♦方式三、於ezship網站上建立寄件資料。
3.列印寄件單貼在『寄件包裹正面』,至臨近OK超商門市繳交費用及寄件。 |
寄件規格 |
●OK APP及OK‧go機檯可選擇之寄件規格。
1.尺寸(中):長+寬+高總和≦105cm,最長邊≦45cm 重量:重量≦5Kg
2.尺寸(大):長+寬+高總和≦120cm,最長邊≦50cm 重量:重量≦10Kg
3.尺寸(小):長+寬+高總和≦105cm,最長邊≦45cm 重量:重量≦50g
●ezship網站可選擇之寄件規格。
1.尺寸(中):長+寬+高總和≦105cm,最長邊≦45cm 重量:重量≦5Kg |
貨況查詢 |
●OK APP及OK‧go機檯 查詢網址: https://ecservice.okmart.com.tw/Tracking/Search
●ezship網站 查詢網址:http://www.ezship.com.tw/ |
寄件費用 |
1.S105 (中)寄件人需支付$ 60元費用
2.S120 (大)寄件人需支付$ 75元費用
3.S105 (小)寄件人需支付$ 28元費用 |
送達日期 |
寄件日(17點前交寄)隔天D+1的24點前到達取件門市 。
(部分門市屬於「花東地區門市」與「特殊營運門市」除外。) |
注意事項 |
1.本活動限在OK超商門市或OK Express合作寄件點完成寄件,取件門市限OK超商門市或OK Express合作取件點,網內互寄服務。
2.本活動適用於OK常溫店到店寄件。
3.請於OK超商門市或OK Express合作寄件點交寄時,妥善保存門市人員交付的憑證, 以便日後查詢。
4.寄件者使用本服務寄貨後,如發生取件者或寄件者所指定之超商門市關店或轉店等情形,超商將以簡訊通知取件者或寄件者,收到簡訊48小時內(上班日) 致電OK客服03-2631082(週一至週五09-18點) 重新提供取件門市。
◆選擇OK APP及OK‧go機檯服務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透過『聯絡我們』與OK mart客服人員聯繫。
◆選擇ezship網站服務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透過『線上客服系統』留言。 |
寄件叮嚀 |
●OK APP相關寄件規範依服務介面公告之服務條款為主。
●ezship網站 相關寄件規範依服務介面公告之服務條款為主。
●OK‧go機檯
1.理賠事宜:
(1)包裹如有遺失,理賠判賠是依照商品訂單金額(一筆訂單僅能對應一筆包裹)。
(2)取件單筆賠償上限為新台幣10,000元。
(3)若發生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配送延遲或中斷,將不補償運費。
(4)禁運品項毀損皆不予理賠。
(5)因貨品之特性、缺陷,寄件人未作加強包裝,致有破裂、毀損或自然耗損所致者不予理賠。
(6)因貨品之性質所引起之起火、爆炸、發霉、腐壞、變色、生銹等諸如此類之事由不予理賠。
(7)因地震、海嘯、大水、暴風雨、山崩等諸如此類之天災所致者,引起貨品之毀損、遲延送達等損失時,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(8)寄件委託單記載錯誤,或因寄件人、收件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予理賠。
(9)因無法預知或不可抗力因素等不可歸責於物流事由所致者不予理賠。
2.貨件送達取件店舖七日內無人領取,將退回原寄件店舖,但於七日內寄件人不得要求提早退回。退回原寄店之貨品,寄件人需七日內取回退貨包裹,逾期未取之包裹將退回物流中心,寄件人需於包裹退回物流中心之日起三十日自行至物流中心領取,如逾期包裹將進行銷毀作業。
3.禁運品項:
•不合服務條款(超過材積限制、併箱寄送或超出重量限制等)或其相關規則之委託申請。
•寄件者末按規定提供服務單者。
•未按貨品之性質、溫層、重量、容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(商品於包裝時因放置足夠的缓衝材,讓每個單位商品保持不晃動)。
•寄件者要求額外之負擔者,如指定溫度、溼度、方向等。
•依政府法令禁止寄送之物品(含但不限於郵政法);如各種仿冒品及侵權產品。
•槍、炮、彈、藥、刀、劍類等危險物品。
•毒品、色情或違反著作權法之光碟等違禁物品。
•現金、票據、股票等有價證券或珠寶、古董、藝術品、貴金屬等貴重物。
•信用卡、提款卡、標單、合約或其他類似物品。
•遺骨、牌位、佛像等。
•食品類,例如麵、飯、粿、水餃、蛋糕、肉粽、月餅等,需指定溫度、溼度、方向,或其他不耐曝曬、密閉之物品。
•植物類,如盒栽、種苗等,或其他具有堆置方向性之物品。
•動物類;狗、貓、小鳥、魚、蝦、螃蟹等動、植物類;及活體動物類。
•證件類,諸如准考證、護照、機票、健保卡、身分證、扣繳憑單等。
•不能再複製之圖、稿、卡帶、磁碟或其他同性質物品。
•菸、酒、保險套、情趣用品、限制級圖書、光碟及其他依法須限制販售對象年齡者。
•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物品、生日禮物、情人節禮物或其他同性質物品。
•煙火、油品、瓦斯瓶、稀釋劑等易燃、易揮發、具腐触性之物品等有毒性物品。
•氣體、液體、易爆炸、放射性物品、汽機車蓄電池(電瓶)。
•具危險性或其他有違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等之物品。
•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。
•發生天災地變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發生時。
•個人藥品、中藥、草藥。
•易碎品,例如玻璃製品、線香、瓷器、玉器、瓷磗等。
•精密儀器:3C產品、家電、特殊功能之儀器、GPS等。
•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。
•倘因OK超商門市人員人員未發現上述情形而導致物品毀損,OK超商不負擔賠償。反之,如物品導致OK超商門市人員受到損害,將主張損害賠償責任。
•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萬元者。(免責事由)
4.超商門市保留是否接受包裹寄件的權利
(1) 商品限用紙箱外包裝(上/下方平整)、不可裸露,無包裝者或包裝不完整商品不予驗收,且寄件單據,需完整平貼於貨件上。
(2)商品封口處需黏緊。若因包裝封口未黏緊導致商品露出,則該商品不予驗收,商品脫落、遺失或損壞,由寄件者自行負責。
(3)每件商品包裝只能有1張出貨標籤。
(5)為確保品質,不得將多件貨品以任何形式綑綁為一件。 |